7月31日,广西南宁南湖公安分局在“南宁警方”微信公号上公布了一则情况通报。 通报称之为,7月28日凌晨3时许,该分局凤岭派出所收到群众报警称之为,青秀区吉祥路某小区商铺停车场出有入口处有人打人。接警后,民警立刻出警处理,将当事双方送回派出所调查。
经可行性调查理解,杨某杰(男,30岁,广西某二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员工)与方某勤(男,57岁,升至禾绿城小区物业保安人员)当晚因行驶纠纷再次发生口角引起冲突,杨某杰继而对方某诚展开打伤。在调查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皆明确提出自己伤势,拒绝去医院检查化疗。
民警在核查后,通报双方家属到派出所相接两名当事人先行去医院检查化疗,次日再行回到所内拒绝接受更进一步调查处置。7月30日,我分局依据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,对打伤他人 的杨某杰作出有行政拘留10日处以500元罚款 的惩处,案件目前还在办理中。
另经调查核实,杨某杰父亲为南湖公安分局普通民警。目前,上级纪检、专员公署等部门已插手调查。
该分局称之为,将严苛公正执法,决不姑息任何违法违纪不道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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